CDCR—2025—00001
為落實省委、市委民營企業座談會精神,根據《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辦函〔2025〕17號)等規定,市人民政府組織對現行有效的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辦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清理結果通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常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通知》(常政發〔2020〕10號)等13件規范性文件(見附件1)。
二、市人民政府決定,宣布《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17〕9號)失效(見附件2)。
三、市人民政府決定,重新公布《常德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常政發〔2019〕6號)等11件規范性文件(見附件3)。
四、其余《常德市市本級國有建設用地儲備辦法》(政府令第2號)等92件規范性文件在原有的文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見附件4)。
上述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重新公布的規范性文件,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
各級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做好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各規范性文件起草、執行部門要密切關注現行規范性文件效力,在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進行評估,對需要廢止、宣布失效、重新公布或者修改的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處理,以保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1.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3.重新公布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4.繼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