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醫療保障局回復:
您好!函件收悉,經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關于公示的內容具體包括哪些的問題。
(一)身份認定的公示
(二)救助情況的公示。
二、關于常德市為什么是實行定期公示(每季度未)而不是隨時公示的問題。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62號)第四章十四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每季度末,根據縣級醫療保障部門當季審批的救助對象救助實施情況,在救助對象所在村(社區)固定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根據《常德市醫療救助第三類救助對象認定辦法》(常醫保發〔2022〕14號)第五條規定,身份認定公示。鄉鎮(街道)或參保單位結合入戶調查和相關部門意見,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在村(社區)或參保單位固定公示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鄉鎮(街道)或參保單位出具身份認定意見。救助情況公示。鄉鎮(街道)或參保單位應當在當季度末,根據縣級醫療保障部門當季審批的救助對象救助實施情況,在救助對象所在村(社區)或參保單位固定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縣級醫療保障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組織調查核實,并將調查結果予以公布。經調查,確屬違規享受醫療救助待遇的要及時將救助資金予以追回。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三、關于公示為什么只局限于救助對象所在村(社區)固定公示欄進行公示的問題。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醫療救助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62號)第四章十四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每季度末,根據縣級醫療保障部門當季審批的救助對象救助實施情況,在救助對象居住地(村、社區)固定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上述全省統一執行,常德市醫療救助政策嚴格按照《通知》制定實施。
若還有相關疑問需咨詢,可撥打常德市醫保事務中心綜合業務部電話(電話:0736-7810018)。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信任與支持。
常德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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