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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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標題 | 關于拆遷安置房辦證交稅的問題 | ||
來信人 | 劉** | 來信日期 | 2021-05-28 |
信件索引號 | 202100906 | ||
信件內容 |
我是武陵區澤遠佳苑的安置戶。2014年因為建設需要,我家被拆遷了。我和我弟弟都分別獲得了安置資格,我的母親現在都還在,現在我們也搖號分配了安置房。我們兩兄弟到現在都分別保留著當年征拆單位分別發給我倆的安置證明文件,并蓋有公章。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我們家的購房款或安置補償面積均不超過拆遷時的拆遷款或面積,安置房首次登記辦證時是不用征契稅的,相關規定我附在第三段。但是,征拆單位在向稅務部門和辦證單位提交相關單據時,簡單地把我們兩兄弟的拆遷款和安置面積寫在了我弟弟一個人名下,我的名下為0。導致了我弟弟辦證不用交稅并且名下還有很多抵扣額用不完,而我的額度在他名下我用不著卻要全額交稅。這種情況,讓人匪夷所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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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狀態 | 已公開 | 辦理狀態 | 已辦結 |
辦理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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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部門 | 武陵區 | 回復日期 | 2021-06-04 |
辦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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