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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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根據《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結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以及食品風險分級管理等級、生產加工工藝與過程控制等要求,常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擬制了《常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試行)》(以下簡稱禁止目錄)。
一、出臺《常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的背景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按照《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是指從業人員較少、年生產加工規模較小、生產條件和工藝技術簡單,在固定生產場所,按照一定工藝流程,從事傳統、低風險食品生產加工的個體工商戶。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承載著傳統工藝,有獨到的口味,已成為老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品,有相當范圍的固定消費群體,有的甚至承傳上百年的歷史,存在也就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往往由于規模較小、管理水平較低,成為當前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隱患之一,也是監管的重點和難點。如何有效監管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確保食品安全,是各級政府、監管部門都在積極探索和努力的方向。
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該條例對設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條件、程序、小作坊應當遵守的規定以及違法的法律責任等做了具體的規定,并授權由市級人民政府制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
為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督管理,我局根據《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按照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并充分考慮食品風險分級管理等級、生產加工工藝與過程控制、生產設備與環境要求、本地食品特色、傳統食品保護等因素,制定了《常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試行)》,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于2018年3月12日正式公布實施。
二、出臺《常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食品目錄》的依據
(一)法律依據
1、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監管,第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公布前款規定以外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并報省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政策依據
1、《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禁止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下列產品:
(一) 乳制品、罐頭制品、果凍;
(二) 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三)專供嬰幼兒、孕產婦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采用傳統釀制工藝以外的其他方法生產的酒類、醬油和醋;
(五)食品添加劑;
(六)國家和省規定禁止生產加工的其他食品。
2、國家發改委《產業政策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類 屬于限制小作坊生產的 包括白酒生產線、酒精生產線、大豆壓榨及浸出項目等
3、《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負責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許可工作,負責提出并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目錄。
三、《常德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試行)》的主要內容、范圍
(一)主要內容 2016年1月2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關于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2016年第23號),公告規定,食品生產許可分為32類(含食品添加劑)。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參照國家總局食品品種分類方法,將兩類食品被列入《禁止目錄》:一類是國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規明確禁止小作坊生產加工的食品。包括乳制品,罐頭制品,果凍,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專供嬰幼兒、孕產婦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采用傳統釀制工藝以外的其他方法生產的酒類、醬油和醋,食品添加劑等。 另一類是生產工藝要求較高,安全風險大的食品。該類食品是結合我市大多數食品小作坊生產條件簡陋、質量控制能力較低的實際確定的,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蜂產品等食品全部列入《禁止目錄》,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糖果、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蛋制品、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等12類食品部分列入《禁止目錄》,而具有本市傳統特色的干米粉(水分13.5%)醬類、手工制作的臘肉、麥芽糖、粉絲、粉條、粉皮、醬腌菜、炒貨、皮蛋咸蛋、熱加工糕點等不在禁止之列。對于發酵性豆制品、非發酵性豆制品則在各區縣市城區范圍禁止小作坊生產。
(二)適用范圍 本《禁止目錄》調整的范圍為常德市范圍內食品加工小作坊申報行政許可的行政規范。本《禁止目錄》公布實施以后,全市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食品加工小作坊申辦小作坊許可證時,對禁止目錄內明確禁止的品種,不再予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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