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右昌
黃右昌(1885年一1970年),臨澧新安人,字馨,號婁江子,晚清詩人黃道讓之孫。從小聰敏好學,3歲能識千字,六、七歲能作對聯。湖南時務學堂畢業后,光緒二十八年(1902)入日本巖侖鐵道學校留學,不久轉入法政大學。回國后,任湖南法政學校教授,后有短時間從政,任湖南省議會議長。從民國4年(1915)起,出任北平大學法律系主任。同時,兼清華大學、法政大學、朝陽大學、中國大學、民國大學和天津法商學院教授。民國9一19年,任北大法科研究所主任,主編社會科學季刊。在此期間,他的法學著作頗多,有《羅馬法與現代》《海法與空法》《法律之革命》《民法要義》等,尤以《羅馬法與現代》的學術價值最高,使他成為近現代知名的法學家,享有“黃羅馬”之稱。
民國19年,南京政府立法院薦任右昌為立法委員。民國30年,黃兼任國防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專委,后又當選為司法院大法官、訓練所教授。他初想以言行學問興邦,但事與愿違,長年適志于山水之間,以詩言志,寫作了大量詩篇,編入《竹窗詩》集。民國20年“九一八”事變后,右昌優于民族的危亡,以慷慨悲壯的詩風,先后打寫“凄涼今夜遼陽月,國破家亡淚滿襟”“痛苦長城風雪外,悲歌絕塞莽蒼間”和“胡塵滾滾何時清,獨為興亡百感傷”之句。他的代表作《梅花十首》一出世,便震驚金陵古城,得和詩二百二十四首,刊印《梅花唱和集》。不久,南京政府將梅花加冕為國花。
民國37年底,黃右昌回抵長沙,任湖南大學法律系教授。翌年8月,在程潛、陳明仁發起的湖南和平起義宣言上簽字。湖南解放之后,他繼任湖南大學教授。后受聘任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1970年3月、病逝于北京,終年八十五歲。
終審:陳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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