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樵
劉春樵(1922年一2006年),鼎城區蔡家崗鎮牛車檔村人。出生于一個窮苦農民家庭,12 歲父母雙亡,以放牛、打工度日。1949年7月常德縣解放,他參加的中共地下武裝江南游擊大隊編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十七軍炮兵三連。在湘西剿匪戰斗中,榮立大功兩次,評為剿匪特等模范。1950年10月5日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在參加荊江分洪水利工程建設中,被指揮部授予特等模范,中南軍政委員會給他記特等功,他的名字刻在周恩來題寫的“荊江分洪紀念碑”上。
1953年1月從部隊復員回鄉。先后任土改隊員、鄉農會主席、聯鄉黨支部書記。在1954年治理西洞庭湖水利工程建設中,獲得了特等勞模和勞動英雄的榮譽。1956年以后,任鄉黨委委員、大隊總支書記、公社副書記。1964年,縣委為了改變蔡家崗的落后面貌,派他任公社副書記、書記,主持工作。他針對該地“五山二水三分田,有水無水全靠天,吃糧靠返銷,生產靠貸款”的嚴重情況,帶領公社一班人和農民群眾,自力更生,治山治水,大搞農田基本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他較早地認識到發展鄉村企業的重要性,在全縣最早辦起了水泥廠、石灰廠、陶器廠、磚瓦廠,并根據農業生產的需要,辦起了綜合加工廠、機耕隊、土農藥廠、畜牧場等批鄉村企業。同時,大力發展多種經營,堅持“地里種、廠里造、水里撈、欄里喂、山上找”幾條腿走路,從各個渠道發展農村經濟。幾年功夫,實現了“兩不要、三不欠”的目標,即用錢不要國家貸款、吃糧不要國家返銷,集體不欠國家的,社員不欠集體的,集體不欠群眾的,不但還清了貸款,還積累資金50萬元。蔡家崗的經驗,引起毛澤東的重視。毛澤東曾在一份反映察家崗鄉村企業發展的典型材料上批示:光輝燦爛的希望就在這里。”《湖南日報》報道了他們的經驗,《人民日報》發表了《黨的好干部一一劉春樵》的文章。
1969年4月,在中共九大上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同年,任常德縣革委會副主任、湖南省革委會常委。1971年兼任常德縣委副書記。1973年,在中共十大再次當選為中央候補委員。同年任中共常德縣委第一書記、縣革委會主任。1977年,中共十一大當選為中央委員。歷任中共常德地委副書記、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住。1983年離休后,回到蔡家崗定居。他多次獲得全國和省市老有所為獎勵,受到江澤民主席的接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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