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軍區西湖生產基地軍墾舊址群
廣州軍區西湖生產基地軍墾舊址位于西湖管理區,始建于90世紀60年代,坐北朝南,磚木或磚混結構,典型的蘇聯式建筑風格,糅合了具有北方氣息的外廊式布局,面積龐大,獨具特色。總建筑面積約6965.72平方米,總占地面積約7093.52平方米。
舊址由廣州軍區空軍五七干校舊址、五七干校分校舊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47軍146師的政治部(生產辦)舊址、通訊營營部舊址、軍人服務社舊址、軍需倉庫舊址、師部西湖水塔舊址、436團團部舊址、437團團部舊址、437團團部水塔舊址、438團團部舊址、438團團部水塔舊址、438團哨塔舊址等13處建筑組成。
為了戰勝自然災害,發展農業生產。1969年4月,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研究決定,撤銷第一勞改管教隊建置,交給軍隊在此開辦“五七干校”和農場,由廣州軍區陸軍第47軍141師駐扎該地進行開墾荒地和農業生產。同年9月,改由第47軍146師駐扎該地進行開墾荒地和農業生產。1972年,廣州軍區根據中共中央、中央軍委文件精神,將西湖基地退還地方,成立國營西湖農場。
1969年以來,軍、民在此開墾荒地和從事農業生產,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舊址是我省唯一、全國極少數經勞改農場、軍墾農場、移民農場和管理區等四個不同階段內人群生產、生活遺留下的物質遺存,承載了政治、經濟、軍事、農業、生活習俗等歷史發展信息,是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探索時期的重要見證;作為標準的蘇聯式建筑,在建筑藝術、造型藝術方面具有突出成就,建筑材料與“多層一丁”的工藝具有顯著時代特征。2019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為第十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保護范圍:文物邊界向外延伸10米處。
建設控制地帶:保護范圍邊界向外延伸20米。
終審:陳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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