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啟動“清爽行動”整治六類交通違法行為
4月15日,市城區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清爽行動”正式啟動,本次行動將持續至今年年底。結合常德交警2020年“路長制”的工作部署,重點對市城區六類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專項治理。
這六類交通違法行為分別是違法停車,貨車、農用車、拖拉機亂闖禁,拖拉機、農用車非法改裝改型,電動車自行車交通違法,摩托車交通違法,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上路行駛和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
其中,對電動車自行車交通違法,繼續實施“禁一、規二、限三、控四”的電動車管理措施;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騎行電動獨輪車。兩輪電動車按照規定必須登記上牌后,再上路行駛,規范兩輪電動車道路通行秩序。限定電動三輪車通行區域及通行時間。在7時至19時內,禁止三輪電動車在常德大道(不含)、桃花源路(不含)、沅安路、雙擁路合圍的區域道路內通行。對未達到電動汽車標準,未注冊登記的電動四輪車不得在城市道路上行駛;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非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其它車輛專用車道;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車道內行駛;非法加裝遮陽傘等交通違法。
(責任編輯:晏紫卉)
終審: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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