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價格提醒告誡書
為防止部分與疫情防控相關商品出現價格上漲、售罄缺貨等情況,保障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繼1月22日,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各醫療藥品用品經營者價格提醒告誡書后,昨日該局再次發布價格提醒告誡書。
告誡書要求,各超市、商場及相關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不得利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采取不正當手段違法大幅提高糧、油、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銷售價格。要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標價簽應標明品名、產地、計量單位、零售價格等主要內容。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生活必需品的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社會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超市、商場和相關經營者將列為重點對象,實施重點監管。市民如果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撥打12315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晏紫卉)
終審: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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