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涉林違法典型案例被通報
近日,市林業局公布5起涉林違法典型案例,對破壞林地、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行為予以警示。這5起案例分別如下:
5月30日接上級交辦,桃源縣林業局現場調查發現,湖南省烏云界某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在桃源縣沙坪鎮湖湘坪村巖壁塘組占用林地修建彩虹滑道,未依法辦理征占用林地審批許可手續,擅自改變林地面積400平方米,被占用林地的原有植被已毀壞,山體損壞部分已全部硬化,致使喪失林業生產條件。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相關規定。桃源縣林業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責令湖南省烏云界某旅游開發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6個月內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并處每平方米10元計4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7月19日,桃源縣林業局接群眾舉報,有人在桃源縣佘家坪鄉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蛇類。經調查,當事人劉某在未取得狩獵證的情況下,在禁獵期、禁獵區徒手非法獵捕野生動物蛇類活體4條。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桃源縣林業局依法對當事人劉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非法獵捕的烏梢蛇活體4條,并處獵獲物價值兩倍計2400元罰款。
2018年12月,臨澧縣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臨澧縣某花炮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農林地32.937畝案,2019年5月27日移送起訴至臨澧縣人民檢察院。2019年9月19日,臨澧縣人民檢察院分別對犯罪嫌疑人徐某、柴某、胡某及涉案單位臨澧縣某花炮有限公司作出不起訴決定,并出具檢察意見。臨澧縣林業局依照相關法規,責令臨澧縣某花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和限期恢復占用地原狀,并作出罰款658773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臨澧縣林業局根據上級交辦要求,依法對某禪寺在太浮山風景區占用林地情況進行核查。經調查,該禪寺于2011年1月,擅自占用臨澧縣太浮鎮王化村和佘市橋鎮文家店社區位于太浮山的林地2825平方米,修建寺廟等設施。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18條之規定。臨澧縣林業局依法責令該禪寺在期限內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并作出罰款70625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9年8月27日,安鄉縣森林公安局向安鄉縣林業局執法大隊移交項某濫伐安鄉縣官垱鎮(原安生鄉)廣福村3組外洲林木案。當事人項某于2019年8月16日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砍伐廣福村3組外洲的楊樹27株。項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32條第一款的規定,已構成違法。安鄉縣林業局決定對項某處以責令補種樹木135株、罰款35847元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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